云南-橋香園-兄弟對簿公堂 家族企業通病引關注
云南知名米線企業“橋香園”江氏兄弟為“一碗過橋米線”紅利對簿公堂,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
1988年,江勇和江俊兄弟倆在昆明創建了“橋香園”過橋米線店,經過10余年努力,將街邊小吃店發展成為資產達千萬元的連鎖店。2002年,兄弟倆人訂立了《關于我個人財產的幾點聲明》,明確了江氏兄弟“橋香園”過橋米線連鎖店資產為二人所創,其所有資產兄弟倆各享有50%。以后的幾年里,“橋香園”走出了云南,業務擴展到了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形成資產上億元的云南省著名企業,兄弟間也因經營理念、分紅等產生嚴重糾紛。
法庭上,哥哥江勇稱,2008年8月,弟弟江俊與其他人成立了“云南江氏兄弟橋香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后,拒絕給予本應分配給他的“昆明江氏兄弟‘橋香園’過橋米線連鎖店”在昆明所開店的紅利3184萬余元,損害了其合法權益,遂請求法院確認江俊2002年所立的“聲明”以及其隨后起草的“協議”,并確認兄弟倆各占50%的份額共同共有并合伙經營“昆明江氏兄弟‘橋香園’過橋米線連鎖店”的合伙關系合法。
江俊及其代理人認為,江勇是自己聘請的一名高管,兩人沒有共同加盟、共擔和債務,與江勇簽訂的“聲明”和“協議”的性質為贈與,且未經江俊的妻子金艷碧同意,屬無權處分。
江俊及其代理人還表示,當時確立“聲明”是擔心坐飛機出意外,哥哥對自己的經營理念不認同,后來江勇在2002年至2006年離開了公司。重新回來后,江勇在2011年闖入他家中威脅自己的兒子,并給企業帶來了極大的不良影響,故應請求法庭駁回江勇的要求。
在3個多小時的審理中,雙方展開了激烈的爭辯,但時刻,江俊陳述稱“今日對簿公堂,我心情很復雜,希望手足之情還在,也希望‘橋香園’繼續發展壯大。”使兄弟之間爭論得以緩和,同意調解。據此,法庭表示將擇日組織庭外調解。
“這樣的問題主要是由于家族矛盾上升為了企業矛盾,是家族企業的通病。”華中農業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曾光說,家族式的運作體制在企業發展壯大以后顯得“水土不服”是現代企業與人情的沖突,要避免出現這樣的問題,須走現代企業之路,例如上市、委托代理等。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企業法律管理中心負責人孫文杰律師認為,“橋香園”兄弟對薄公堂實際上是典型的式家族企業在管理中意見不一致所造成的結果。這類企業因前期缺乏行之的章程及各類規范合同,壯大后容易出現相關利益方協商不成,對簿公堂的問題。
“作為云南較受歡迎的知名品牌之一,‘橋香園’案也為各個正在發展中的家族企業敲響了警鐘。”孫文杰說,家族企業應該加強企業內部防控,重視企業規范化管理,協調并明確各利益方的關系,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扶持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