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過河拆橋,代理商何時才能不被廠家斯負
戰略思考。廠家出于自身發展戰略的考慮,為了更好地開拓市場,更快地發展,對某些營銷政策作出了相應的調整。
降低經營。問題是廠家和代理商都十分關心的,廠家為了降低自己的,改變原有的代理方式,如變買斷代理為傭金代理。
他人高價買斷。有人愿意拿出更高的代理費用以取得總代理權,廠家自己不受損失,同時又可以得到一筆可觀的費用。因此,何樂而不為呢?
政府壓力。某些政府領導以向廠家開“綠燈”為由,誘惑廠家讓出代理權,廠家見“益”思迂,違反曾經的。
服裝品牌在本縣的代理商,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后,此服裝品!牌在本縣的市場占有率越來越高,李先生想,總算“工夫不負有心人”呀。但是,不知為什么,企業卻突然撤銷了他的代理權。
經過各方面的調查了解,李先生得知,該企業雖撤銷了自己的代理權,卻得到了政府提供的政策優惠,當然同時也提出了相應的交換條件:把原本屬于自己的代理權轉給一位王小姐。而王小姐則是本縣某領導的小姨子。
不錯的代理商一般都比較善于否定自己,因此,面對廠家的過河拆橋,也應該自我剖析,認真考慮是否因為自身出現的一些問題而導致廠家撤銷某代理商在某地的代理權,重新設立總代理商。
能力欠缺。代理商的市場開拓、銷售能力有限,涉及面不全,有市場需求現象,甚至還出現銷售渠道不暢通、售后服務不完善等問題,給廠家造成不利影響。
能力過強。代理商能力過強,對整個營銷渠道的控制力度越來越大,廠家擔心其發展下去,終有一天會成為渠道的主宰者,給其造成不利的營銷環境。
名聲問題。,代理商的信譽度不高,不能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實際的市場操作,影響了廠家的有序發展。
資金疲軟。代理商的融資能力有限,譬如資金回籠慢,不能及時付款等,給廠家的營銷管理帶來了不便。
零用心不專。代理商可能受利益驅使,同時經營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品牌,廠家為了規范代理商隊伍,“殺雞嚇猴’’,取消其代理權,以示警告和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