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行搞好關系,有生意大家一起做,互惠互利才能賺大錢
有句老話,叫做:“同行似冤家。”這是針對商家技術、經營等方面的競爭而言。做生意重要的是互惠互利。,所以生意人應遵循這樣一個原則:只要是有利可圖的交易,你賺一千,別人賺一萬,對于你來講也是成功的。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你不讓別人賺一萬,你自己連那一千也賺不到。
生意場上的競爭是非常激烈的,在生意人中間,經常存在一種敏感、微妙的情緒,人們表面上親親熱熱,暗地里卻戒備森嚴。假如你的生意經營得不怎么樣,大家還可以相安無事,但如果你比其他人強些,這些人就有可能在背后聯手,把你搞垮。對此,你千萬要小心。
如果一個行業中“同行如冤家”,那么,進入這個行業極其有害,其危險之處是人人只想到自己好,而又不是搞好自己的生意,而是搞垮對手。別人垮掉了,除了滿足了自己的自私欲望外,實際上沒有得到任何經營。
比如說,你經營的商店價高質劣服務差,顧客自然都跑到你旁邊的商店去了。假如有那么一天你暗中的咒罵應驗了,一場火燒了你旁邊的幾家商店,那么,你的商店也一定好不到哪里去。人們寧可多走幾步,到遠一點的商店。
請記住:你僅僅是個小生意人而已,你并沒有足夠的力量改變整個市場的格局。
如果把同行當作冤家,絞盡腦汁相互拼殺,只能是兩敗俱傷。曾有兩間門對門的雜貨店,店主為了招攬顧客,相互展開了一場壓價大戰,把自家商店的商品價格一降再降,斗到競降到進貨價格之下。結果,自然是雙雙關門大吉,真正“停戰”了。而顧客呢,開始時還挺踴躍的,經再三減價后,反而駐足不前,門庭日漸冷落。原來,連續的降價,使顧客以為他們的商品是劣質冒牌貨。
和為貴、和生財,商人們都應清楚這一點道理。然而,商場上競爭在所難免,有的是你死我活,長期下去必然加深敵意情緒,在某些方面,商人們又需要互相利用,相互合作,共同獲得他們的利益。在重重矛盾之中,誰也不愿意長期打內戰,耗費大量的財力和精力。單獨的解脫方式就是為了維護他們之間的共同利益,去尋找他們的公敵。在與公敵的較量中,達到緩和矛盾,一致對外,直至勝利。
在競爭中能做到以下幾點,你的生意一定比對手興旺:顧客在你的店里沒有買到想要的商品時,你能夠把他介紹到自己的競爭對手那里去;對手的經營發生危機時,你能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而不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做宣傳廣告時,不故意貶低對手;同行前來參觀時,熱情接待,任其觀看、詢問;和競爭對手保持融洽的關系,經常上門探訪經營和商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