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生命倫理學“公平原則”的內容
傳統有關公平的文獻記錄散見于不同的文本中,例如①《禮記?大同》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傳統有關公平的文獻記錄散見于不同的文本中,例如①《禮記?大同》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2];②《孔子家語?論禮》中:“子夏曰:‘何謂三無私?’子曰:‘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3];③《呂氏春秋?貴公》中:“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則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陰陽之和,不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一物;萬民之主,不阿一人。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4]”。
“大道”是自然界的共相,代表一般與普遍,是如日、月、星、辰等諸存在物之所以存在的共同基礎。在儒學中“大道”不是信條而是客觀現實與事實;“大道”不是人為主觀“密謀”的封閉信條,而是人人可見的開放事實。“大道”的本性與本體是“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則是“天下為公”所追求的目標與結果,也就是“平”。因此,在儒學思想中“公平”這個名詞內在的具有因果關系的屬性,而不是單純的、本體性的與簡單性的獨立概念。“公平”是對作為自然存在物的大道及其本性簡約、簡單的描述、概括與總結。“大道”一致性地對待萬物的結果是萬物間呈現出的差異性、多樣性和多重性,也就是“選賢與能”、或適者繁榮與適者生存。
公平的本體論重要許諾之一是平等。在自然中的關系分為兩大類,①是一對多的關系,②是一對一的關系。在描述一對多關系時用公平表述,而當描述一對一關系時,用平等表述,它們的內涵都是一致性。公平主要用于表述在上與下的關系中,上要對所有的下都保持一致性,而平等重點關注的是在平行性的關系中要保持相互間的一致性。例如人人生而平等的語句中所隱含的是人和人之間的平行性的平等關系;在我要公平話語中,通常所指向的是要向對待他人一樣對待我,也就是要一致性地對待他人和我。
公平的本體論之另一重要許諾是公正。“天下為公”的公平之目的是實現“選賢與能”。賢與能中所隱含的是差別、是不平等,因此差別和不平等是公的結果,也就是公正。“我要公正”中所要求的的是在公平的前提下說明和證實我自己的獨特性,說明我與他人之間的不同。公正所指向、所描述的是個體的價值、個體的獨立性、獨特性,也就是差異性或比較優勢,或曰個體自由、個人主義。
仁愛是公平的本體論之另一重要許諾。以公平為前提和基礎的“選賢與能”中所隱含的重要價值和意義之一是差等的愛,也就是“選”和“與”中對個體間差異的證實、說明。以“天下為公”為前提、以“選賢與能”為基礎的儒學差等的仁愛精神與原則不是歧視、不是偏見,而是公平、公正與平等的現實化與情感化。
公平的本體論許諾的核心精神是一致性,即孔子所言的“吾道一以貫之”[]中的一致性。公平不僅是儒學道德倫理的基礎與大前提,而且也是其首要的與無所不在的初始原則。例如儒學中庸的前提與基礎是天命,而天命就是大道、是公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5]25。因此,在儒學中公平不僅應是宏觀政策的基礎,更應是醫生“不可須臾離也”的初始原則。

小夫子國學館,創業加盟好項目

固始小夫子國學館,國學教育傳承經典

武安小夫子國學館:培育國學之花

桐鄉小夫子國學館古詩學習大揭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