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加盟理解連鎖經營的適用業態很重要
所謂業態,是指針對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求,按照既定的戰略目標,有選擇地運用商品結構、價格政策、銷售方式、店鋪選址、規模及形態等手段,提供銷售和服務的種類化經營形態。
所謂業態,是指針對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求,按照既定的戰略目標,有選擇地運用商品結構、價格政策、銷售方式、店鋪選址、規模及形態等手段,提供銷售和服務的種類化經營形態。業態主要是根據“如何銷售?”、“銷售什么?”為標準劃分的。連鎖經營是一種企業經營形式和管理模式,必須與具體的業態相結合,才能顯示其存在的形式和獨特的魅力。
(一)零售業態分類
零售業態是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進行相應的要素組合而形成的不同經營形態。零售業態分類標準是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層次分明、體系完整的商品市場格局的重要基礎。
2000年,制定了標準《零售業態分類》(GB/T18106-2000)。2004年上半年連鎖經營協會會同有關單位,對我國原有的《零售業態分類》進行了重新修訂,并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新標準按照零售店鋪的結構特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目標顧客、有無固定場所等因素將零售業劃分為18種業態,具體如下:食雜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家居建材商店、購物中心、廠家直銷中心、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自動售貨亭、直銷、電話購物。
(二)零售業態分類原則
零售業態分類有以下三個原則。
1.提供用途的差異。由于商品能夠滿足消費者某種或某層次需求,故可據此進行業態劃分。隨著人們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樣化,消費者的需求也日益多樣化。滿足不同的購買需求,是區別商業經營方式的主要標志。現在,隨著社會進步,以顧客層次的劃分為標志的店鋪定位逐步被按用途區別的業態選擇所取代,因而,選擇業態必須考慮消費用途的區別。
2.價格帶與服務水平的差異。價格帶是指某一類商品品種的價格以基本價位為基礎從低到高形成的價格范圍,是區別各業態的一個主要標志。用途不同,價格帶自然不同,用途的區別意味著使用頻率和購買頻率不同。使用頻率、購買頻率高的商品,價格必須在消費者容易接受的范圍內,而且同類商品價格差異不宜太大,否則不利于消費者選擇購買。
3.每一店鋪商圈人口的差別。不同業態對商圈大小的要求也不同。70%以上的消費者會經常光顧經營大眾日常必需品的店鋪,因而這些店鋪一般會以店鋪周圍地區的消費者為主,商圈范圍不大。現在單店式經營的百貨店正逐步走向衰落,而超級市場、大型綜合超市、折扣商店、便利店、家居中心、專業店等類型的業態正風靡市場。我國加入WTO已有幾年,2004年底零售業已全面開放,迫于形勢,連鎖創立成為企業經營的必由之路。可以預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將會出現新的連鎖業態。